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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区旅行证件
2023/05/12

(一)总领馆不直接受理或转递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的申请。

(二)海外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申请人可直接向特区身份证明局索取“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申请书”以及“海外邮寄申请须知”,按要求填写表格,并备齐有关材料后,直接将材料寄送至:澳门南湾大马路804号中华广场20楼 澳门邮箱1089号 身份证明局局长。

此外,倘澳门居民出外旅游时需紧急协助,还可致电24小时海外紧急求助热线求助,详情可参阅身份证明局网页(www.dsi.gov.mo/hotline_c.html)。

有关“网上海外求助服务—旅游途中遗失证件”详情,请参阅www.dsi.gov.mo/ooas_c.jsp。

有关“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详情,请参阅www.gov.mo/zh-hant/services/ps-1047/。

(三)澳门特区身份证明局联系电话是:(0853)28370777,(0853)28370888,传真是:(0853)28374300,电邮是:info@dsi.gov.mo。

(四)澳门居民在身份证明局办公时间(上午9:00-下午6:00)外发生非常紧急事宜时,可拨打24小时求助热线(0853)28573333。

(五)持有效《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持《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及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明的人士赴港,如符合一般入境规定,可获准以访客身份入境,逗留不超过180天。

(六)澳门非永久性居民持《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赴港,如符合一般入境规定,可获准以访客身份入境,逗留不超过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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