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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程、议题和日程
2005/10/18

  议程是一次会议上所要讨论的问题及其进行程序。会议上所要讨论的一个个问题,便是议题(也称议程项目agenda item),因此,可以说议程便是议题的总和,但同时又反映讨论的顺序及议题的相互联系。议题一、二、三……,反映了这种顺序。除非另有决定,议题必须按顺序进行讨论,不能搞乱,也不能逾越。这种顺序不是随便排列的,即使是相沿成习的做法也体现了议题间的逻辑关系。

  例如,没有临时主席主持,便不可能选举出正式主席;没有正式会议主席,便不能通过议程;而没有议程,也就不能进行讨论。它们只能衔尾相随。

  一、议程的程序和实质部分

  为了说明问题,这里拟订一份假设的国际会议议程作为讨论的基础:

  

  一、开幕式

  二、选举官员

  三、通过议程

  四、大会发言

  五、分组讨论

  1.问题的症结

  2.解决的途径

  六、其他事项

  七、通过报告书

  八、闭幕式

  议题一、二、三及六、七、八通常称为议程的程序部分,议题四、五称为议程的实质部分。实质部分反映会议所要解决的问题,是会议的核心。

  以下就每个议题做些说明:

  一、开幕式。开幕式由临时主席主持。这一临时主席可能是上届会议主席、国际机构的领导人、东道国的负责人等。开幕式的内容可有多项,最主要的是:致开幕词、宣读贺电(信)、发表政策性讲话。致开幕词是一种荣誉,有东道国时,通常给予东道国的领导人。贺电(信)提供了对会议表示祝贺和希望的机会。发表政策性讲话或主旨讲演者,往往是某个权威人士或领导人。其发言对会议可以有指导意义并载入记录,但不是会议讨论的组成部分。会议的实质性问题应由会议代表讨论决定。开幕式也可能包括某些仪式或活动,如宗教仪式或文艺演出。开幕式由会议筹备者于会前安排。

  二、选举官员。选举官员系指选举会议主席团成员,包括主席、副主席、报告员等。会议主席不能自选,因此,必须由临时主席主其事。会议正式主席产生后,临时主席的任务便告结束。其后的会议责任,即由正式主席承担至会议终了。主席团成员的候选名单,会前应酝酿成熟,能为绝大多数人所接受。因而,选举仅是一种程序,一般不发生争执。候选人的提名、附议及当选后的祝贺发言也均应在事先大体安排妥当。

  三、通过议程。会议主席当选后的头件事是通过议程,使会议的进行有所遵循。有的国际机构的议事规则明确载明,主席当选后的首个议题便是:通过议程的议程草案事先应经充分酝酿与磋商,取得意见一致,由临时主席或常设秘书长向大会提出。联大常会临时议程由秘书长草拟,总务委员会在每届会议开始时加以审议并向大会作出建议。

  四、大会发言。通过议程后,会议继而开始实质性问题的讨论。正式的会议往往从一般性辩论,也就是大会发言开始。所谓一般性辩论系指与会代表就形势、任务、工作方针、关系准则等重大问题阐明各自的立场和主张,一般不进行交锋。一般性辩论通常都是在全体大会上进行,由代表团团长发言。如日程较满,分组讨论也可同大会辩论同时进行。

  五、分组讨论。大会发言一般是原则性或政策性声明,意在起引导作用。许多重要国际会议由国家或政府领导率团参加,团长发言后即离去,由其他代表继续与会。故而分组讨论实际上成了业务主管官员的会议,进行较为务实的讨论。分组讨论往往是会议争论最为热烈,也是可能出成果的一环。

  分组讨论应有自己的主席,经选举产生,或由大会副主席兼任。讨论的结果应反映于各自的报告书中并提交大会审核,也可向大会提出决议草案。如会议规模不大,或议题不多,大会也可在一般性辩论后直接讨论其他议题,而不分组。甚至可将一般性辩论和讨论具体业务相结合,一气呵成。

  六、其他事项。其他事项属补遗性质。凡议程未包括而代表认为必须在会上提出的问题,均可在其他事项的议题下提出。一般均是程序性或事务性问题。但由于它的范围没有限制,有时便出人意料地杀出一匹黑马来。有的代表可能以拐弯抹角的方式就已讨论的问题作言犹未尽的补充发言。但如借机提出新的实质性问题要求讨论或重开辩论,也会遭到拒绝。

  七、通过报告。会议报告是会议基本情况、讨论经过和议决结果的记载,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在提交会议通过前,不论内容或文字,均应经过磋商,达成一致。通过报告只是一种必不可少的程序。

  有的国际会议不通过报告书,而代之以联合声明、联合公报等。有时与会者意见分歧而不能就报告书等达成协议,则可由主席以个人名义发表声明或作总结发言。主席声明及总结无须会议通过,对与会者更无约束力。

  正式国际会议还通过决议。决议草案由个别与会国带头提出,在酝酿过程中扩大提案国的范围,磋商中又吸纳其他国家意见,秘书处也可予协助,最后形成能为多数接受的文本,提交会议通过。

  八、闭幕式。闭幕式是会议的尾声。通常包括主席致闭幕词以及代表的申谢发言。致词和发言常对会议的成就作出正面评价,并感谢东道国、主席团、秘书处对会议作出的贡献和服务。

  以上仅是较为常见的议题。有的国际会议还订立了其他的议题,如指派证书委员会、选举起草委员会、通过证书委员会的报告等。

  二、围绕议程的争论

  乍看起来,议程只是个程序,实际上围绕议程而发生争论,屡见不鲜。

  平时开会,头尾也有两个议题:宣布开会和宣布散会。只因习以为常,谁也没有把它们当作什么议题来对待。在正式会议上,开会和休会也可能成为争端。譬如,许多会议规定了开会的法定人数,不到法定人数而开会即属非法。如主席违法宣布开会,就会遭到非难。在国际会议中,提前或拖延休会时间或日期也是一种斗争手段。特别是在争论白热化的问题上,一方可能提议暂时休会,以进行会下磋商或请示政府,而另一方出于某些考虑急于求成则可能坚持继续讨论,以迅速作出决定。这样双方就形成对峙。

  在实质性议题上发生争论不足为奇,本书第十五章将予专论。下面仅涉及三个同议程直接有关的争论:

  一、关于列入议程的争论。上面已经讲到程序性议题,如开幕式、选举官员、通过报告等,列入议程时,一般不会发生争论。如果有争论,只是议题本身的问题,如选举问题,谁应列入候选人名单,副主席有几位,用举手还是投票的方式产生等。但实质性议题是否列入议程则可能发生争论,而在一些重大和敏感问题上尤为激烈。一些国家认为某个行为违反国际准则,威胁国际和平或侵犯有关国家重大利益,即可能要求将问题列入议程,请国际社会给予关注或予谴责。而在同一问题上,另一些国家认为它是内部事务不容讨论,或属双边关系不需国际干预,或问题正在解决中不宜扩大事态,或时机尚不成熟,因而会议不能审议。由于相持不下,有的议题会被搁置,有的经折衷后列入议程,有的则可能被挪到其他场合或下届会议讨论。在某些情况下,要求将争端列入议程者,并不十分在意国际会议能否对其问题做出决断,而在于国际社会承认它构成一个问题。就其意图而言,列入就是胜利,而反对者也重在把该问题从议程上打掉,因而成为双方不易解开的缠结。譬如说,某国发生了大规模的瘟疫。邻国害怕瘟疫蔓延出境,就可能在国际会议上提出要予讨论。当事国极力反对,因为讨论意味着承认它没有控制疫情的能力。后经调停,议题可能改为不指名的加强国际疫病预防而列入议程。双方争论暂告一段落。

  二、关于议程大小之争。在专题性的国际会议上,讨论的范围相对集中,关于议程的争论也较少。综合性的国际会议,特别是世界性的国际机构常会上,往往发生议程大小之争。一般来说,大国关注的主要是影响范围广、时间跨度大的战略性问题。而小国则容易陷于同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局部和具体问题。国际会议是弱小国家申诉其不平和委屈的主要讲台,而一百几十个国家也都有自己的诉说,使大型会议的议程往往包罗万象,庞大无比。这种多端寡要的状况常使国际会议的策划者感到苦恼,也使某些大国感到不耐烦,力图限制议题的增加。但紧缩议程,受害者主要是弱小国家,因而必然遭到反对。议项太多容易分散注意力,但小国利益也不能不予照顾,这似难两全。

  三、关于不在议程之内之争。我们生活中时有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的说法。它指某事已成焦点,研究解决的时机已经成熟。反之,不在议程之内便是指该问题不在考虑之列。国际会议有固定的议程,讨论什么或不讨论什么似乎不成问题,实际上某具体问题是否属于议程之 内,部门以有不同的解释。例如,在国际经济合作的议题下,有的代表便可能提出减轻债务国负担,或者援助经济转轨国家的问题。另一些代表却认为此类问题过于具体,不属本次会议议程,应在其他的国际会议上在新的议题下讨论。发生此种争论时,解释权属谁?是会议主席?是经济专家?是法律专家?这种看来属程序性但涉及实际利害的争论,其是非恐一时难以廓清。不过,从斗争策略的角度看,不在议程之内不啻是一个方便的借口,可以用来拒绝本方不拟讨论的议题。

  三、临时议程

  会议之始,提交大会讨论的是临时议程,会议通过后才成为正式议程。临时议程由会议召集人、常设秘书长等草拟,会商有关方面(会议指导委员会、上届会议主席等)提出。临时议程应于会议开幕后尽快提请大会通过。

  临时议程应及早散发给各与会者,以使他们有充分时间在会前加以考虑。为便于与会者进行研究,一些国际机构的秘书处还准备了议题注释,即对议程上的每一议题,分别写出注释性备忘录,可能的话,附以基本文件及决议草案。这一注释不仅有助于临时议程的通过,也可使与会者对每一议题的来龙去脉、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途径有所了解和思考,便于开展实质性的讨论。秘书处在注释中使用的是设想和建议的口吻,但对讨论也起一定的引导作用。

  四、会议日程

  会议议程仅开列议题及其讨论次序,不作时间或其他安排。为便于与会者了解各议题讨论的时间、地点、会议分组情况以及会外活动,会议秘书处常编印会议日程。日程应及早发到与会者手中,内容简单明了,有时可用表格形式。

  会议日程在执行过程中时有变动。某一个议题的讨论可能提前或推迟结束,会议室可能临时更改,新的会议或社交活动可能临时插进,因而原来的会议日程应作相应更动。为使与会者每天到会时能清楚了解本日的安排及已发生的变化,有的会议秘书处还编制当天活动日程(order of the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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